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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水战兵法》辑佚

来源:天策府

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

“故归义越侯二人为戈传、下厉将军。”〈集解〉注引瓒曰:“《 伍子胥书》有戈船,以载干戈,因谓之‘戈船’也。”

《汉书·武帝纪》:

“甲为下濑将军,下苍梧。”服虔曰:“甲,故越人归汉者也。”臣瓒曰:“濑,湍也;吴越谓之濑,中国谓之碛。《伍子胥书》有:‘下濑船。’”

《汉书·艺文志》:

“鲍子兵法十篇,伍子胥十篇,公胜子五篇。……右兵技巧十三家,百九十九篇。技巧者,习手足便器械,积机关,以立攻守之胜者也。”王先谦补注云:“《御览》三百十五并引《子胥水战兵法》皆明言出《越绝书》,《御览》七百七引《越绝书》:‘子胥船军之教。’,以上今《越绝书》所无。”

《太平御览·兵部四十六·水战》:

《越绝书》曰:伍子胥《水战兵法》:“大翼一艘,广丈六尺,长十二丈,容战士二十六人,擢五十人,舳舰三人,操长钩矛斧者四吏,仆射长各一人,凡九十一人,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,弩各三十四矢,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。”

简介

由所辑录之佚文即可知《水战兵法》即为〈汉书·艺文志〉“兵家类”之“兵技巧”类所载之《伍子胥》兵法十篇。

“兵技巧”类之书籍,因严重受限于当代之科技水平,所以每当时过境迁后,其理论便已大多不再适用,从而归于消亡。“兵技巧”类兵书兴盛于明朝,此风则从宋朝开端,起因于火器之发明,使人们更意识到“兵器”的威力,“兵技巧”从而有了死灰复燃之势。中国历代记载“水战”之兵书并不多,而兵经《孙子》更对此只言未提,究其因,不过受限于其“实用性之大小”、“适用性之深广”及“使用频率之高低”而已。近百年来,海权兴盛,“海战(水战)”受到极大的重视,或许假以时日又将有“水战”名著问世,亦未可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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